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是我校首次组织申报的国家级社科项目,为做好此项组织工作,充分激发我校教师申报积极性,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科研处拟提早发动,精心动员和组织。根据往年的国家社科申报工作时间安排,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报时间预计在2019年12月底,报送截止时间预计在2020年2月中下旬,现将我校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分为五阶段,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2019年10月31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同时,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并于11月20日前统一上报科研处。
第二阶段:各学院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项目书进行初评。评审专家须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意见于11月27日前反馈给申请人。专家评审费用由科研处承担。
第三阶段:各学院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活页(一式三份)及汇总表,于12月13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二轮评审,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第二轮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各单位。
第四阶段:科研处将根据全国规划办以及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通知要求,正式发布我校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预计截止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中下旬。各单位务必督促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并结合项目申报指南认真修改申报书。
第五阶段: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于2020年2月4日前将申请书+活页(一式一份)提交科研处,科研处组织形式审查。申请人正式上传并提交申报系统(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将采用网上系统申报)。
科研处将全力做好申报工作的整体设计和统筹协调,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陈宏敏 32823901 行政楼405室